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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被约租车司机骂“贱货”视频上网遭骚扰

发布时间:2016-05-27  来源:新华网-深圳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约租车司机开口骂乘客“贱货”“败类”,怎么到网上却成了乘客被骂?22日,乘客李丽(化名)向晶报反映,自己在20日下午乘坐网约车时,司机居然拍下了自己的视频,还上传到微信群,并让自己的同事看到。事后,某网约车平台永久解除与该司机的合作,并对该乘客作出赔偿。

  原标题:女乘客被约租车司机骂“贱货”视频上网遭骚扰

视频被广泛转载,图为秒拍资讯微博截图。

乘客被骂“贱货”视频上网后 每天遭几十个电话骚扰

司机泄愤上传乘客视频被网站转载,乘客再遭网络暴力,律师建议向网站申诉删除

  约租车司机开口骂乘客“贱货”“败类”,怎么到网上却成了乘客被骂?22日,乘客李丽(化名)向晶报反映,自己在20日下午乘坐网约车时,司机居然拍下了自己的视频,还上传到微信群,并让自己的同事看到。事后,某网约车平台永久解除与该司机的合作,并对该乘客作出赔偿。

  没承想,事件并未就此消停,报道出街后不久,李丽就出名了。“这个姓刘的司机继续把他拍的我在气头上的视频传上网,把我的脸给曝光了,现在我每天都能接到几十个骚扰电话,还有直接打过来骂我的,网上一些人也都是不分青红皂白就留言骂我。我就不明白,这社会到底怎么了?”

  乘车纠纷视频上传网络发酵

  “对,对,对,他现在用手机一直在拍我……我就要录下你这种态度,我要去机场曝光你,你在机场上班我就要曝光你……再拍你就没有工作了我跟你讲……行,看是谁没工作。机场有你这种败类,你这种素质怎么去服务客人,是谁先骂人的,贱货!”这段不足一分钟、全程无马赛克指向乘客李丽的视频,是事件发酵的导火索。

  这段视频经由蓝V认证,炫一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的@秒拍资讯账号转发近400次。此外,至记者截稿前,UC头条、凤凰视频、爱奇艺、酷6网等仍存有该视频。

  女乘客:不知该如何面对网络暴力

  李丽表示,在司机强行要求其五星好评之前,她就已经给予了五星好评。李丽也并未否认与刘姓司机发生过争执和口角,但她表示这也仅限于在乘车这段期间,过后就没有了。不过现在每天被几十个电话骚扰,对于这种网络暴力、欺凌行为,她坦言不知道如何处理:“以前这类事情看过不少,没想到竟然扯到自己身上。每天不是秒拍就是凤凰、UC,难道我都得一个个去通知删除吗?我该去找谁维权?传播方?约车平台?司机本人?”

  涉事司机:没想到影响这么大

  记者了解到,目前刘司机已被某网约车平台辞退并永不录用。记者随后联系到刘司机,他坦言没有想到视频会带来这么大的影响,最初他只是抱着泄愤的心态,想着既然自己被投诉丢了工作,不如破罐子破摔。

  他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家租车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接入了约车平台,如今他丢了工作,暂时待业,而且该约车平台至今欠着他一个月的工资。回忆起事发当时,他表示以往遇到态度不好的乘客,他们都会评一星,而这个评级制度对于他们而言非常重要,甚至直接关系到工资提成,所以在载错地方之后他特别紧张,再加上约车平台上并没有减里程的选项,所以他才选择提前终止行程。“当时我不知道她已经给了我五星好评,所以我就把车停了下来,想看一下,随后就出现言语上的冲突,结果就是后面的样子。”他承认视频是他本人拍摄,但他表示,该视频并不是自己上传的,也并没有对外公开过乘客的联系方式。如今待业的他表示,目前还在找工作。

  李丽认为,自己也有拍摄该名司机的照片,甚至还有其车牌号,但并没有选择对外公布。她表示,只是希望流传在网上的视频可以删除掉。

  ■律师说法

  乘客可要求网站停止侵权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茜表示,该事件中,未经当事人同意转载该视频是侵犯公民肖像权,散布电话、工作场所等个人信息则是侵犯公民隐私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各网站如转载该视频,乘客可向网站方申诉,要求停止侵权。

  网友热议

  @哈哈萌子:难道你们不觉得自动要求别人给五星很过分么?给不给是人家的权利啊。

  @樱桃小主要吃肉:以前的人,有话没地方说。现在的人,有地方却不会说话了。网络已经慢慢让一部分人找到了释放自己的平台,却又让一部分人永远学会了闭嘴。我只看看,没那个胆子评论人家。(晶报记者 王子键)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摘编史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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