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护“犊”心切捅伤大舅哥,法院发出“缓刑禁止令”

发布时间:2017-05-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姜泓宇 李志慧)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对靖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时该院颁布禁止令,禁止吴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经被害人马某、薛某同意,接触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被告人吴某系被害人马某的妹夫,只因马某的儿子将吴某的儿子打伤,吴某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加上两家之前曾因土地的事情发生过纠纷,致使双方矛盾愈演愈烈。2016年9月6日,被告人吴某酒后来到马某家,在谈论自己儿子被马某之子打伤一事时,双方发生争吵,吴某用随身携带的自制匕首将马某、薛某捅伤。经鉴定,马某、薛某损伤程度均评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审理中,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薛某对吴某表示谅解,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靖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之际,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吴某具有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其谅解,同时综合司法机关调查评估,考虑被告人吴某因感情纠葛而伤害被害人的犯罪动机和被害人请求,从促进被告人教育矫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出发,靖宇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缓刑判决,同时发出了具有关联性、预防性、有效性的禁令。案件宣判后,吴某表示服从判决,愿意遵守禁止令要求,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